一是要坚持用制度改革带动理念转变。通过制度改革,摒除制约法治进程的各种因素,让司法权能够充分、合理、科学地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制度的规范力量,形成用制度管理社会的格局,倒逼整个社会理念的转变,克服有法不依、有法乱依的问题,让全社会逐步养成依法办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二是要建立法律学习和法律服务制度。学法懂法是法治的前提。要在全社会建立广泛性的法律学习制度,利用法律课堂、法律宣传、法制表演、“法律七进”等多种渠道强化普法力度,形成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服务制度,发挥政法干部、学者专家、专业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加大政法系统年轻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工作。通过“上挂”,使基层的年轻干部迅速掌握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更快提升工作技能,保证全市政法工作的相对统一。同时,通过“下派”,让市级部门的年轻干部更加全面发展,特别是提升领导、管理、协调能力,进一步带动基层工作,积极培养锻炼人才,进而实现政法干部队伍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作者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