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徐某在向被害人夏某发红包时,偶然获得其支付宝账号,并通过多次试探,获取了夏某的支付宝密码。4月,徐某先通过10086挂失夏某的手机卡,而后用伪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营业厅补办了手机卡。之后,徐某登陆夏某支付宝,先后4次转走现金20000元。为掩人耳目,徐某注册了一个游戏账号,把钱转进游戏账号购买“元宝”,再把“元宝”卖出,将钱转进借来的银行卡和自己的银行卡上,并将钱全部取出。
夏某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徐某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被监控视频记录了下来。警方调取监控后,夏某一眼便认出了徐某。
最后,徐某在妻子的劝说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20000元钱退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