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要求,河南省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把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
《方案》要求,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从审核过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庭审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且每个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的数量不能超过20件。据了解,河南省共有5家法院成为此次工作的试点法院。
“当上人民陪审员,并不意味着可以终身当选。”河南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韩守贤介绍说,试点法院要及时采集、准确掌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和其他履职信息,按照“一人一档、随时更新”要求,建立履职情况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