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北京市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昌平区一起涉及8.21亿元的“小官巨腐”令人触目惊心。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该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佩山,多次擅自动用镇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投资额8.21亿元,并将其中的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收益归个人所有……
如果套用行政级别,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顶多就是个科级。可就是一个科级干部,竟然将村级资金运用如私有,动辄以千万、亿计。不过,就这则新闻,在已经见惯了“小官巨贪”的受众面前,也不算多新鲜,因为,在全国各地,类似这样的科级甚至村级的贪腐现象还真不少。有人说,贪腐的数据在不断刷屏爆表,弄得民众几乎无感。人们将位高权重的贪官比作“老虎”,而将这些职级低的贪官比作“苍蝇”,十分形象。
那么,这些“遍地滋生”的“苍蝇”如何形成气候的?是如何在法治时代还能生存发展?这也许是民众想知道的问题。此前曾有人根据公开报道,梳理出十多年来涉贪金额超过千万的34名乡科级及以下小官,发现一个规律:这些贪腐小官尽管级别不高、官位不大,但在其工作的领域或者地盘上,却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借着“山高皇帝远”的监督空白,利用乡里乡亲的复杂人脉关系作掩护,把权力当成了提款机。群众敢怒不敢言。
从这个总结性的资料里,我们读出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监管缺位。
客观地说,很多地方党政因为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抓经济、抓发展、抓民生的大动作上,对于基层组织的监管,尚无暇顾及。而这些“苍蝇”虽然级别较低,但是却在关键岗位上,手中握有实实在在的权力,因为监管缺失,腐败自然不可避免。又因为他们生活在百姓中间,因此,“小官巨贪”的行为,往往对群众的利益带来的是最直接的损害,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的是最基层的损害。因此,中央纪委和最高检才会在打击处理“大老虎”的同时,把“拍苍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根治“小官巨贪”,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笔者认为,除一如既往加强法治,严格查处外,最为关键的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惟其如此,其行为才能得到规范,才能形成上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