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薇)昨(26)日,记者从乐山市政府网获悉,日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方案》共7章27条,包括总则、税费征管保障管理、税费征管保障职责、部门数据共享应用、税费服务协作、征管经费保障、附则等内容。
《方案》对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税务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税源状况,科学预测税费收入,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有关税费收入征收情况并反映重大增减变化情况。财政部门编制税费收入预算草案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征求税务等税费征收部门意见。
《方案》提出,要进行数据共享。各地要建立健全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同税务部门开展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应用。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及目录管理依托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
在税费征管上,《方案》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相应要求。《方案》提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完税缴费、减免税费凭证或有关信息。未依法缴纳或减免税费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财政部门在实施财会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费人有涉税涉费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同级税务部门处理。
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信用高的纳税人、缴费人,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先提供服务便利,对因重大涉税涉费违法等产生失信行为的,要联合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在税费服务上,《方案》则推出一系列深度协作服务措施,协作的业务领域涵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快实现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缴纳“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归并工作,实现咨询“一线通答”;推进出口退税“单一窗口”服务模式、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便利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