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曦)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表彰四川省第五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中获悉,乐山市9名个人、6个集体获得表彰。
据了解,四川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每五年举办一次,是四川省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本次共表彰了100名“四川省自强模范”、53名“四川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0个“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47名“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和50个“残疾人之家”。
其中,我市王开敏、何兴勇、常勇、黄刚、沈泽获四川省自强模范称号;陈志全、刘涛获四川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沐川县民政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获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万希容、方天奕获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称号;市中区残联、犍为县残联、夹江县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获残疾人之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