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3月13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日前四川省消委会发布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名单,我市2人获此殊荣。
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要求,四川省消委会开展了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省消委成员单位和各级消委(协)组织初评推荐、省消委复评的方式,经过量化评分、严格评审及公示程序,最终评选出10名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经过激烈角逐,峨边彝族自治县消委会秘书长王宇、峨眉山市黄湾镇天景社区党委书记石琼英成功入选并获此殊荣。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结合乐山市“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部署,全心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21年,全市共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8万元,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