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意见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一《意见》的出台有些出人意料。在过去一直强调大干快上的国度里,居然有“两天半连休”的大好事出现,在没见到文件前,有几个人敢奢望?尤其是在连带薪休假这个基本利好都没有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又现休假“红利”,岂不叫人喜出望外!
不过,在欣喜之后,许多人如笔者般,又有些气馁:《意见》中有个定冠词:“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这个词语看似简单,但足够让人迷糊。哪些单位、部门、企业、公司算是“有条件”?——解释权自不在普通百姓口中。因此,公众面对这一看似重大的“利好”,徒增羡慕。不少网友认为,很多企业连一周双休都落实不了,何谈两天半短假,这不啻是一种奢望。因此,有网友认为,机关事业单位有条件推行小短假,而囿于经济利益等考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是没有这个条件的,因而担心“小短假沦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扩大权利差距。还有网友担忧:“为百姓服务的部门可千万不能周五下午就找不到人了。”网友的担忧不无道理,带薪休假的制度,在很早就已制定,但却因为各种不同因素,无法真正地落到实处。相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私营企业都以效益和利益为重。且不说带薪,就连普通的休假都很难。如果要休两天半,那么请先落实带薪休假吧。
由此看来,这项“利好”的消息,换来的不只是拥护,还有疑虑。拥护很好理解,除了天生的工作狂,几乎没人不愿意拿着工资休假的;疑虑的是,在带薪休假尚需要“强制”执行的现实条件下,休两天半的可能性很小。从当前结果来看,休两天半确实是有点叫好不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