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案件原告曾某难以忍受家庭琐事和多年积累的矛盾,到该法院起诉离婚。曾某向承办法官表示,其曾于2009年起诉离婚后又原谅了被告,但这次起诉离婚的态度坚决,“说什么也要离婚!”而被告郑某在答辩状中坚决表示不同意离婚,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案件审理进程中,承办法官在安排开庭时间时遇到点“小问题”:曾某表示白天要带孙子,晚上儿子回家后她才有时间。郑某在开庭前夕生病住院,白天须在医院输液,晚上才有空闲时间。经过综合考虑,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把开庭时间定在当天晚上7点钟。
当晚,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郑某在庭上主动承认错误,并书写保证书,曾某强硬的态度也软化下来,愿意给其最后一次机会。一对结婚35年的夫妻再次和好,本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