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自4月22日发布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中,支持住房消费的措施主要有三大方面:
1
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
推出实施相应的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每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每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并且此项政策可与前两项叠加享受。同时,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2
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
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每个的现金补贴。
3
加大房地产金融支持保障力度
稳妥开展金融政策支持
在落实“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稳健有效释放金融政策信号;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充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进行抽贷、断贷、压贷。
记者 倪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