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雪)“我们这里修高速,需要租用我种水果的土地,我想问租用后是否有青苗费的赔偿?”2020年12月30日,家住沐川县黄丹镇的罗先生拨打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希望得到解答。
接到热线后,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将事项交沐川县人民政府办理。经过该县黄丹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罗先生咨询的高速路段施工征地赔偿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实施,临时用地年租金为全市统一标准每年每亩1610元,地上青苗及其附着物按每亩11000元补偿;新建且硬化的施工道路和需借用且拓宽的村组道路,由乡镇、项目部与村民小组签订永久性用地协议,补偿标准为土地每亩25760元(非耕地折半计算),地上青苗及其附着物按每亩11000元补偿,补偿原则为“谁种补偿给谁”。镇、村两级此前均按文件内容如实进行了宣传。
电话里,工作人员再次向罗先生进行了说明,表示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力度,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罗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