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10月2日是国庆节假期第二天,乐山交警上路开展创文宣传,倡导文明交通。
当日上午,市公安局100名机关党员民警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150余名民辅警,纷纷戴上“文明交通劝导员”红袖标,奔赴中心城区柏杨路、春华路等主要干道及乐山广场、柏杨路—春华路口等点,共同开展创文工作。
民警向过往群众和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劝阻道路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走机动车道、逆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不上牌照、违法载人以及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纠正。据了解,当日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3000余人次,及时劝阻、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