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余乐)7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周伦斌、罗新礼、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出席会议。副市长雷建新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岷江流域乐山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专题询问的方案(草案)。
会议讨论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市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毛宁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草案)及决定(草案),讨论了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