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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4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乐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乐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乐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2021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攻坚克难,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市范围内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230.3亿元,增长9.7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92亿元,为预算的103.18%,增长9.37%,其中税收收入72.18亿元,增长8.0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4亿元,为预算的100.08%,增长8.84%,超收收入0.04亿元,全部按规定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支出保持适度强度。严格“三保”预算执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统筹保障作用,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5亿元,完成预算的97.66%,增长9.1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1亿元,完成预算的93.03%,增长8.5%。

  各级收支实现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和市级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分别为378.39亿元、151.4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省级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后,全市和市级结存资金分别为11.5亿元、7.3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全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6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64亿元;市级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6.16亿元。

  市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7.13亿元,为预算的111.58%;企业所得税4.06亿元,为预算的101.87%;个人所得税0.89亿元,为预算的106.23%;非税收入24.25亿元,为预算的95.8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0.87亿元,当年未支出,全部按规定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亿元,当年动用3.77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1.14亿元后,2021年末余额为1.37亿元。

  市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卫生健康支出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13.6亿元,完成预算的99.6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5%;公共安全支出7.43亿元,完成预算的99.52%;教育支出6.53亿元,完成预算的84.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亿元,完成预算的97.6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6.16亿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1.67亿元,教育、科技、文旅体育传媒等方面2.17亿元,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1.35亿元,商业服务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0.55亿元,其他方面0.42亿元。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45.97亿元,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34.58亿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3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0.3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3亿元),为预算的89.9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55.4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92.7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83.1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其他支出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216.44亿元后,全市结余38.98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28亿元,为预算的79.23%;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6.6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91亿元,完成预算的78.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其他支出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区县、调出资金、转贷区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债务还本等支出98.62亿元后,市级结余1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亿元,为预算的110.41%;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5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亿元,完成预算的97.73%,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5.35亿元后,全市结转资金0.2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为预算的100.09%;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1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1.14亿元后,市级结转资金0.0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44亿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等80.46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转移支出、上缴省级等支出53.41亿元后,全市年终结余87.4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3亿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等57.46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7.7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转移支出、上缴省级等支出48.02亿元后,市级年终结余59.74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3.15亿元。2021年发行新增债券115.32亿元(其中: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新增专项债券28.5亿元)、再融资债券36.15亿元、举借外债0.83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37.6亿元和外债0.03亿元后,债务余额为557.82亿元,比2020年底增加114.67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574.46亿元内。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30.14亿元,余额218.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4.32亿元,余额339.39亿元。分级次看:市级债务限额184亿元,余额183.63亿元;县级债务限额390.46亿元,余额374.19亿元。2021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投向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乐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政策等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点领域财政保障,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2021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收支预算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围绕年度预期抓好财政收支运行管理,加强收支运行动态监测分析。聚焦工业、建筑房地产业、金融业、商贸流通服务业等行业,统筹抓好产业发展与税源建设。深挖非税收入潜力,持续抓好土地出让工作。严格支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和中央、省市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7.82亿元,实施阶段性社保降费1.6亿元。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到位中央直达资金49.22亿元,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8.76%,惠及企业204户次,惠及人员341万人次。加强财金互动,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兑现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07亿元。积极“走上去”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全市争取上级资金291.56亿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建成“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一卡通”发放平台2021年累计发放27.94亿元,惠及633.2万人次。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脱困户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实施生猪贷款贴息、农业信贷担保等政策措施,推动疫情期间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粮食、冷冻猪肉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能力。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持续筑牢安全屏障。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始终保持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强监管态势,有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动态跟踪和监测债务风险指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实施“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全覆盖。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管理和廉政风险,开展财务风险排查,收回单位存量资金缴库2.55亿元。制定规范履职提示,将违纪违规问题纳入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强化社保资金管理。持续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五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实施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改革,对部门公用经费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成办公物业管理费、法律顾问费、政府购买(补贴)保险等经费改革,持续做好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维修费等经费管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扎实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和结果运用全过程绩效管理,压减低效无效支出2.26亿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深入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支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盘活用好镇村闲置公有资产,积极扶持村集体经济。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财政票据等管理。做好人大联网监督、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二)2021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支持构建高质量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市投入30.31亿元。坚持产业强市,建设具有乐山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培育壮大晶硅、光伏等五大产业体系。支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支持粮猪发展和“峨眉山茶”“晚熟柑橘”“道地中药材”“林竹”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园区。支持以旅兴商,丰富文创产品、现代医养、主题园区、民宿酒店等配套服务产业。

  二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投入42.25亿元。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般公共预算乡村振兴投入占比较去年稳步提高。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31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52亿元支持巩固衔接,保持过渡期财政政策稳定。落实对口帮扶美姑县援助资金0.6亿元。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整治、水利基础设施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达到1.5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18亿元。

  三是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投入16.11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长江禁捕、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水土保持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持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减污降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投入47.1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优先落实各项教育政策投入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开展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一村一幼”学前学普。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改善特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开展优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支持市实验幼儿园分园、一职中新校园、实验中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二期三期、肖坝小学等学校建设。

  五是支持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全市投入32.25亿元。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由74元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落实疫苗及接种资金5.47亿元,免费接种542万剂次。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

  六是支持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投入43.06亿元。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等资金保障。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及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支持稳就业、保就业,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7亿元,做好大学生、贫困家庭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七是支持文旅融合和科技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投入21.93亿元。支持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成功举办第八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实施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峨眉山景区生态修复及旅游风貌提升、乐山大佛景区提质扩容、战时故宫宋祠聚落等项目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积极备战省十四运会,支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市体育中心场馆建设等,实施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

  八是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投入65.55亿元。支持城区主次干道建设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竹公溪分洪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区缓堵保畅。支持乐西高速、乐山机场、岷江航电枢纽、峨美路、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联网畅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政策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1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砥砺奋进、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收入持续增长基础尚不牢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仍需加强;有的区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需要持续用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面对国内疫情常态化和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和不确定,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同时,我市也面临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财政收入长期平稳运行的基础没有改变。

  财政支出方面: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合理增速,兼顾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需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调整支出结构难度较大,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文旅融合、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领域支出需求较大。

  综合分析,2022年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345”工作思路和“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量入为出、突出保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强化全面统筹,合理编制预算。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奠定基础。

  二是支出保障积极有为。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和政策供给时度效,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提高支出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三是突出资金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着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合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区县“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

  (三)2022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政府关于编制2022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22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加快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建设。坚持把发展晶硅光伏产业作为“头号工程”,支持晶硅光伏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促进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推动以晶硅光伏产业为重点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加快打造现代产业集群。支持规模化培养、集群化发展,聚焦“4+5+5”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加快农业四大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支持实施园区能级提升工程,支持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支持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

  三是支持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一干多支”战略部署,全力做好“联动双城、配套成渝、开放合作、顺势提级”的大文章。支持推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打造成渝“后花园”,深化区域协作,推动协同改革创新,推动形成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良好态势。

  四是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倾斜。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深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五是支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好科技创新“十件大事”,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支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扩大开放合作,支持打好招商引资大会战。

  六是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推动节能减碳,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落实岷江、沱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

  七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支持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着力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八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落实落细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九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三保”执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压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十是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

  (四)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综合考虑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37亿元,增长7%;加上上级对我市财力性补助69.9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4亿元、调入资金32.43亿元,扣除上缴省级15.83亿元、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1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26.2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支出预算拟安排为226.26亿元,增长8.81%。在此基础上,加上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6.04亿元、上年结转7.6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94亿元。

  根据预计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现行市区财政管理体制,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9亿元,增长7.93%;加上上级对市级财力性补助2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亿元、调入资金11.42亿元、上解收入2.2亿元,扣除对区县补助19.86亿元、上缴省级4.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4亿元、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2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2.0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支出预算拟安排为62.06亿元,增长7.25%。在此基础上,加上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4.13亿元、上年结转6.1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35亿元。本次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22年支出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2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65.9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38.98亿元,扣除调出资金27.5亿元、财力安排还本支出4.4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73.0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73.0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4.7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18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0.14亿元、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3.1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79.4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79.4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0.8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社会福利、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0.9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23亿元,收入总量为11.1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1.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7亿元,调出资金5.01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7亿元,收入总量为1.0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0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1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调出资金0.5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3.4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等87.5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51.04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54.41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缴省级等0.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54.6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96.43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3.3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等56.9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10.3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48.94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缴省级等0.19亿元后,支出总量为49.1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61.1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地方政府债务。

  (1)新增举借债务。

  经省政府同意,财政厅于2022年1月下旬提前下达我市部分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1.65亿元。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紧转第3版)  (紧接第2版)市政府拟在债务限额内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并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新增举借专项债务41.65亿元,其中:市级8.28亿元、区县33.37亿元。按此举借债务后,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达到599.47亿元,距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6.11亿元尚有16.64亿元的空间。

  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区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市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市级财政负责支付本级发行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2)政府债务偿还。

  2022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务50.89亿元,拟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48.4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0.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7.76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和调入债务单位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2.44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16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28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其中,市级到期政府债务16.5亿元,拟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

  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6.27亿元。

  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

  (2)文化旅游、体育科技与传媒安排支出15.54亿元。

  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历史名城与古迹、广播电视等方面。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亿元。

  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

  (4)卫生健康支出2.53亿元。

  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

  (5)节能环保支出2.35亿元。

  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方面。

  (6)农林水支出4.12亿元。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

  (7)产业转型升级支出2.29亿元。

  主要用于制造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事务等方面。

  (8)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29亿元。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公路水路运输等方面。

  (9)住房保障支出1.89亿元。

  主要用于住房改革等方面。

  (10)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支出6.13亿元。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公共安全等方面。

  (11)预备费支出0.87亿元。

  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突出了“六稳”“六保”,保证了财政支出强度,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导向。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46亿元,低于2021年预算数。

  以上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市级75个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1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2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部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转、人员工资等必须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推进资金。

  四、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全市各级部门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支预算管理,夯实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坚持“走上去、走出去”,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财政支出保持适度强度。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支持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乐西高速、岷江航电枢纽、乐山机场、城区智慧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坚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支持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支持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建设文旅经济核心区、先进制造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经济先行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和盘活用好镇村闲置公有资产。坚持招商引资和引税并重,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管理。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

  (三)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愿望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大公办教育学位供给,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改善提升。支持加强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支持办好省运会、残运会和特奥会。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一卡通”监督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群体、残疾人群体等就业问题。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房住不炒”,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防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偿付风险提前预警制度。持续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防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持续清理消化暂付款。严肃财经纪律,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维护财经秩序。

  (五)纵深推进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

  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用、档案管理费、网络租赁费等专项经费改革。持续完善市区、景区、开发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改革,完善标准化支出体系和绩效目标管理及评价体系,逗硬结果运用。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预算工作任务艰巨、使命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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