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就我大队依法扣留的133台违法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3个月内持车辆权属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到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扣留车辆清单请下载掌上犍为APP、犍为交警大队微博查看。联系电话0833-4222296。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