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6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深入乐山调研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彭清华书记深入乐山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凝聚奋进力量,坚定推动彭清华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乐山检察系统落地见效。一是准确把握精神,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结合筑牢政治忠诚、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等,出台贯彻实施意见,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紧紧围绕“园区建设提升年”,(紧转第4版) (紧接第1版)着力在服务项目推进、旅游环境、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下功夫,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当好企业“法治参谋”。三是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焦工程施工、矿山开采、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情形导致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天眼IV”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培育生态保护品牌,对水系开展“法治体检”,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四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聚焦乡村稳定,着力打击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聚焦乡村文明,结合“千民干警下基层”专项活动,用好“第一书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聚焦乡村富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检察职能,最大限度防止农村群众“因案返贫”。五是坚持人民至上,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要时刻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这根弦,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有效应对防汛救灾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要认真做好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防止档案材料、车辆等办案装备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