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倪珉)自2021年1月起,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始陆续筹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该协会在册会员单位93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年会暨会员大会简化,采取线上书面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通过《章程》修订稿,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根据《四川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导则(试行)》及《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相关规定,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12日召开。
按照《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对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成员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理事单位对候选常务理事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到会全体会员2/3以上票数的7家单位当选常务理事会成员。第二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社会团体负责人3名及监事长1名。
新一届换届选举已圆满完成,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完善面向行政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换届选举报批报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