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四川省司法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司行许可[2021]14号)决定: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10000738342795C)。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不再是乐山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由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四川沐若律师事务所承继。
特此公告
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
2021年2月7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