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他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挺身而出,为平安乐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对阿者支铁、夏得平、刘树明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的英勇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担当奉献的可贵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建设平安幸福和谐乐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依法开展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及时确认、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形成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创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山而努力奋斗。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