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全市各地受灾严重。面对灾情,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奋力抗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市委决定,表彰一批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马天金等50人为乐山市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党工委等31个集体为乐山市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18时。对乐山市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反映。
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网站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33—2449005,0833—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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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614000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