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为促进普惠性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区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普惠性幼儿园经认定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重新复核确认,在认定有效期内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收费、保教质量下降、教师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
据悉,该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将于7月下旬完成,评审通过并获得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的民办幼儿园将享受专项财政资金补助,在教师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教师培训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