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是一只和它所属品种一点也不符的公狗,丝毫没有“贵宾”的优雅气质,但却有狗的大众特点:贪吃,爱玩。
金刚小时候就经常偷吃寄养在院门处的金毛的狗粮,大了更贪吃,只要厨房有一丝响动,就能听见它滴滴答答的脚步声,不一会儿,厨房门口就露出一个歪着的小脑袋。如果等待了许久未吃到,它便一直缠着,头放你膝上,时不时嗯哼两声,等到这几招都没用时,它就用湿漉漉的鼻子嗅你裸露在外的皮肤,冰冰凉凉,又痒又不舒服,总是让我们头疼不已。
除了吃之外,玩也是它每天都期盼的事。
晚饭后母亲洗完碗——这通常是个准备信号,它只要一看见我母亲取下围裙,立马由懒散进入亢奋状态,化身为跟屁虫一路跟着她从厨房到卫生间。至于我父亲换衣服拿钥匙的声音,那就是进攻信号了,它开始激动起来:原地打转,扑来扑去,从阳台花架边冲到客厅玄关处,把家里弄得一团乱。如果不幸碰上下雨天,可怜的它就只能在家里郁闷地待到晴天,而我们家的厕所就遭了殃。
“真是个烦人精!”母亲控诉道。
父母常常戏谑我患有“精神分裂”,一会儿唤它乖乖,一会儿又嫌它臭、脏、讨厌。我确实在自己开心时夸它乖,郁闷时就埋汰它,但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其实我很爱它,很爱很爱。
它陪伴我的人生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我13岁那个夏天。金刚照例在姑妈家过“暑假”——如同读书的小朋友,它也有寒暑假。姑妈很溺爱金刚,不但喂它鸡蛋牛奶还十分喜爱打扮它,就像打扮小姑娘一样。而在那一年,不知是宠物店推销,还是邻居间炫耀,又或是姑妈心血来潮,她不仅把金刚身上的毛剃了,还把金刚下巴上的毛也剃了,只有脑袋上和脚上的一小撮毛完好无损。
我们都没认出它来,太丑了!
它热情的拥抱遭到了我们的嘲笑,我不停地说它丑,父母也半是赞同。金刚似乎从我们对它说话的语气中猜到了潜藏意思,一回到家就闷闷不乐地趴在窝里,期间还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父亲是第一个察觉出不对的人。只见金刚背对着我们,不停地撕咬着颈间的项链,我们喊它也不理会,连用它最爱的零食哄诱,它都不理睬。我过去一看,惊讶道,“金刚哭了!”父亲摸了摸它眼眶下那片金色的绒毛,抬起手,湿湿的。
全家都惊呆了!
在它5岁时,表姐寄来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着“你的一生有无数条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你”。
金刚不久前过完了9岁生日。它已经老了。
我望着床旁的金刚,它的呼吸声一起一伏,睡得正香。我的神情变得柔软无比,现在的我只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