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时事
     
本版列表新闻
     
2015年09月18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提供公民婚姻状况证明
朱基钗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朱基钗)今后,除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公民在办理出国、贷款等事项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要求,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用证部门沟通协商,民政部近日制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及我国台湾地区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办理公民贷款、出国留学、移民等事项时,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为了满足群众需要,民政部门陆续开通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然而,该证明逐渐被泛用,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29个省份民政部门提供了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用证部门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确认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开展,不再需要当事人在用证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理论·观点
   第04版:时事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在何处
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提供公民婚姻状况证明
“2015·北京人权论坛”在京闭幕
A股尾盘急速下跌 沪指失守3100点
日本参议院委员会通过安保法案
天津将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点 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
法国人比尼将出任中国女足主帅
智利8.2级地震已造成5死1失踪
40多件日军侵华罪证 入藏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山西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图片新闻
法国考虑在边境采取临时边检措施
乐山日报时事04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提供公民婚姻状况证明 2015-09-18 2 2015年09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