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房时间:从2015年8月10日至8月20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30。
二、选房办公地点:张公桥大市场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13540923992。
三、选房原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房原则,按照搬迁交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时提前一天按选房序号电话通知被拆迁人,请被拆迁人按时到场选房。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四、选房需携带相关资料:1.选房序号证。
2.产权人身份证或已生效的产权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未尽事宜见《选房规则》或以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