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啃下贫困这块“硬骨头”,需要我们采取超常举措,采用超常力度,进行超常整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中心任务,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行动,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夯牢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扶贫攻坚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要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市上决定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片区县分别按不低于上年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2%、3%安排专项扶贫资金;非片区县今年按2014年末贫困人口数每人500元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后逐年增长。财政扶贫资金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同时要强化资金监管,严防扶贫资金沉淀趴窝和跑、冒、漏、滴,确保“精准滴灌”、高效使用。
要用好金融政策和完善金融机制,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建立风险补偿金,促进金融机构下深水,使贫困户真正获得“免担保、免抵押”贷款,保障增收脱贫的产业投入。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登记服务平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推行订单农业贷款、贫困家庭助学贷款等专项信贷,延伸金融服务链条,促进社会资金在扶贫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健全资源整合机制,整合政策资源,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便利化特惠金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多渠道解决扶贫项目和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问题。要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发展致力于扶贫的社会组织,用好市扶贫基金会和扶贫开发协会平台,引导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回报社会。
要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借鉴援藏工作经验,全市组建扶贫驻村工作队,脱产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做到“一日不脱贫,一日不脱钩”。驻村工作队要从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致富项目、解决现实难题、培育文明风尚、建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入手,详细制定帮扶方案,把措施做细,把效果做实。要注重从扶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选用干部,对于扶贫成效好、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要大胆提拔重用。要广泛发动农村党员,开展“一帮一”活动,通过帮种责任田、帮找就业门路等方式,实现先富带后富。
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市上统筹推动,县乡具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市负总责、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要增加扶贫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研究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的激励机制。要严格执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制,对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凝聚力量、综合施治、务求实效,以精准扶贫求精准脱贫,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市一道实现“十年同步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