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晓勇)日前,记者从沐川县烟草专卖局和沐川县综合执法局获悉,两部门对童某违法销售的12个品种129条“茶烟”制品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处理。
今年以来,沐川县烟草专卖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商贩在该县各大乡镇农贸市场流动摆摊销售“茶烟”。据了解,“茶烟”是一种以茶叶、菊花、薄荷等为原料的产品,其外观、吸食方式、味道与传统香烟类似。这些商贩销售的“茶烟”与多个畅销卷烟高度相似,商标也存在近似情况,并且宣传“无焦油”“戒烟产品”“不含尼古丁的烟”等内容,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
该局多次联合沐川县综合执法局出动检查,却没发现不法商贩踪影。今年4月,经两部门研究决定,成立了“打击违法销售‘茶烟’制品专项检查组”。5月11日,专项检查组在大楠镇查获童某违法销售12个品种129条“茶烟”制品,这是乐山市查获的首例违法销售“茶烟”制品案。
接下来,沐川县烟草专卖局和沐川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强化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强的监管力度和更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市场规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