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人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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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知识小课堂(七)

  问: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问:申领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持以下材料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柜台办理。

  1、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

  2、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持双方身份证)。

  3、本人社会保障卡。

  问:已经领取病残津贴的参保人还需要注意什么?

  答:已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需每3年进行一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申请续领病残津贴,同时每年进行病残津贴领取资格认证。

  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833-2102576

  病残津贴申领咨询电话:0833-21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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