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晓玲)连日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按照“四整治一攻势”“护旗3号”等系列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日晚上10时许,民警在乐宜高速犍为南收费站对号牌为“川L9×××9”的红色小车进行检查,当车窗摇下时,车内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驾驶员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结果显示为29.6毫克/100毫升,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警务室做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查,驾驶员黄某是犍为县人,当天下午同朋友一起到犍为县孝姑镇一鱼塘钓鱼,收获颇丰。晚饭时,朋友屡劝黄某喝两杯,黄某持有B2驾驶证,平时以跑货运为生,深知喝酒不开车,所以都一一拒绝。饭局中场时,朋友们聊起钓鱼黄某拔得头筹时,黄某有些沾沾自喜,结果拗不过劝酒喝了一瓶啤酒。黄某告诉民警,第二天他要跑货运,但想着只喝了一瓶啤酒,孝姑镇到犍为县路程不远又是高速,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结果刚出站就被高速公安查处。
据了解,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黄某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黄某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降照(B2降为c1)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