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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正式投产
罗晓玲
中央控制室工作现场

  本报讯 (记者 罗晓玲 文/图)在顺利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后,12月9日上午,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正式投产发电,标志着我市具备生活垃圾100%焚烧处理能力,乐山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12月9日上午,在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中央控制室,屏幕上显示二期建成的三号焚烧炉内正熊熊燃烧,工作人员实时监测各项指标。据光大环保能源(乐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周建波介绍,根据火力发电相关要求,在进入正式投产前,需要进行72小时连续试运行和24小时满负荷运行,试运行各项指标合格。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9日正式投产,标志着乐山进入生活垃圾“零填埋”时代。

  据了解,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位于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一期项目于2019年5月投入运营,处理市中区、五通桥区、井研县、沙湾区、马边彝族自治县以及夹江县部分垃圾,日处理量为1200吨,占全市生活垃圾总量的63%,日发电量约46万度;二期新建了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和一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座日处理量为500吨渗滤液处理站,实现渗滤液“全回用,零排放”的目标。

  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投产后,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除峨眉山市以外所有区域,占全市生活垃圾总处理量的80%,日处理生活垃圾可达1900吨。项目一期日发电量约46万度,二期日发电量约34万度,两期日发电量共计约80万度,可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缓解冬季电力供需矛盾,资源利用再上新台阶。此外,二期建成后,夹江县、犍为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区县填埋场将停止接收生活垃圾,进行封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周边环境将得到彻底整治,有利于促进我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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