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农商银行”)、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犍为农商银行”)、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农商银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井研农信联社”)、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夹江农信联社”)、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沐川农信联社”)、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峨边农信联社”)、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马边农信联社”)(上述主体以下简称“八家行社”)及其董(理)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和“三农”能力,乐山农商银行拟以吸收合并犍为农商银行、峨眉山农商银行、井研农信联社、夹江农信联社、沐川农信联社、峨边农信联社、马边农信联社等七家农信机构的方式(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深化乐山农信机构改革。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犍为农商银行、峨眉山农商银行、井研农信联社、夹江农信联社、沐川农信联社、峨边农信联社、马边农信联社将注销法人资格,其清产核资后的全部有效财产、债权、债务、业务、网点、员工以及其他各项合法权利与义务等均由乐山农商银行依法承继和承接。
八家行社于2022年8月4日召开股东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的有关事项。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
以此公告通知乐山农商银行、犍为农商银行、峨眉山农商银行、井研农信联社、夹江农信联社、沐川农信联社、峨边农信联社、马边农信联社八家农信机构债权人。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乐山农商银行承担。
特此公告。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乐山市市级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实施小组
2022年8月22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