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王峰
关键词:
城市环境卫生
当前,不少修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自建房小区的排污管道因年久失修、腐朽老化、破损等,已经不堪重负,各种生活污水排至路面,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
根据《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建议进一步明确污水管网改造修建的责任主体,按照《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将城区老旧小区、自建小区的污水管网改造修复项目纳入年度建设项目。
(记者 戴余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