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宇凡)“这么多年了,要不是你们,我这件事情还不晓得啥子时候才能了结!也不晓得啥子时候才能放下这个心结!”不久前,何某和家属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犍为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成功化解多年积怨纠纷的努力,表达由衷的感谢。
据了解,何某为一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的原告方。2017年,原告何某与被告许某1、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了许某1与他人共同购买的商业用房,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判决,被告许某1、曾某向原告何某支付借款70万元及相应利息。案外人陈某、许某2与原告何某就该商业用房应否排除保全执行,分别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201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案外人陈某的再审申请,确认该商业用房不足以排除何某的保全申请。2021年,原告何某申请执行许某1出卖给陈某、许某2的该商业用房40%的份额,在法院就陈某、许某2提出的执行异议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原告何某提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考虑到双方对涉案房产的争议经历一审、二审和再审,再到案外人执行异议以及本案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耗时四年有余,双方当事人亦不堪诉累。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犍为县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反复推敲、制定工作方案,对原告进行心理疏导。在原告打开心结后,犍为县人民法院就和解方案同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和解协议,此案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