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曦)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表彰四川省第五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市9名个人、6个集体获得表彰。
据了解,四川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每五年举办一次,是四川省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本次共表彰100名“四川省自强模范”、53名“四川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47 名“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50个“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和50 个“残疾人之家”。
其中,我市获得表彰的9名个人、6个集体分别为:王开敏(聋,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何兴勇(肢残,沙湾区铜茨乡江山湾村村民)、常勇(盲,峨眉山市盲人协会主席)、黄刚(肢残,四川省嘉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沈泽(肢残,夹江县龙奔山茶叶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获得“四川省自强模范”称号;陈志全(乐山市残联办公室主任)、刘涛(五通桥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获得“四川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万希容(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主任)、方天奕(井研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获得“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称号。沐川县民政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获得“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称号;市中区残联、犍为县残联、夹江县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获得“残疾人之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