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余乐)昨(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志华、郭正强、张旭东、何金文、廖策军,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平林,市政协副主席刘淑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陈光浩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张彤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陈光浩为乐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