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统计局
乐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31601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75591人,下降2.34%,年平均下降0.2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182406户,集体户35511户,家庭户人口为2997514人,集体户人口为1626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9人减少0.3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是按同口径行政区域计算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