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统计局
乐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78367人,占53.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81801人,占46.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01052人,乡村人口减少47664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64 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1771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27324人,流动人口为 69039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869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4169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96241人,增长117.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5509人,增长338.72%;流动人口增加320732人,增长86.7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