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宋宇凡
“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匠人,是献给自己最美的人生作品,是最值得自己毕生奋斗的殊荣”。1995年,25岁的李巨进入法院工作,目前任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的他已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
多年来,面对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庭审、每一份文书,他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功底,坚持把案子审明白、判明白,以一名基层党员法官不变的“工匠精神”,坚定地走在法律匠人的路上。
近年来,他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为民司法 打造司法精品
作为一名行政法官,李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仅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也通过个案纠正行政机关的执法问题,使老百姓真正了解法律、理解执法者,让法律走近老百姓的生活。他始终坚持把好案件的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行政审判的原则贯穿始终,积极抓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圆满完成审判工作任务。
他先后妥善审结涉及成贵铁路、岷江航电、嘉州长卷、乐汉高速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重大案件60余件,依法支持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的建设;审慎审结李某诉涉及全市各级行政部门220余件信息公开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审理何某诉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批案中,他甄别原始档案证据,深入分析用人单位改制和变更过程,依法维护提前退休职工获得养老金待遇权利,使得长期举报投诉信访无门的职工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他深入区县开展巡回审理工作,让公正司法的阳光普照嘉州大地。近3年来,他承办行政案件412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776件。其中1件案件入选当年全省十大典型行政案件,该案行政判决书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1件案件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案例;主审的王某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9号,成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参照案例。
勤学善思 练就“法律活字典”
行政审判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多。纵使有多年行政审判经验,李巨仍不忘学习审判业务知识,利用空闲时间,他大量阅读相关的业务书籍。工作中早来晚走,不分节假日已是常态。严苛的自我要求奠定了他扎实的业务知识基础,每当同事遇到难题,总爱求教于他,而他总会耐心细致地给予全方位解答,同事们都称他为“法律活字典”。
近年来,他撰写、合作撰写的6篇论文在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各级法院获奖。其中合作撰写的《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理论与实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多措并举 力促依法行政
长期以来,特别是担任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李巨立足审判岗位,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力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他以庭审为载体,到马边彝族自治县等地巡回审理行政案件上百件,结合庭审宣讲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机关座谈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提出司法建议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先后到辖区行政机关、党校等单位召开专题讲座、业务指导会等2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据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订以来,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此外,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办理的3件案件分别入选2014年、2015年全省十大典型行政案件,成为法治宣传的最好素材;2017年,该院行政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20年荣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