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期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文联、市社科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三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开通电子邮箱和微信号并设置巡察意见箱。其中,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1360500(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9:00—18:00);专门电子邮箱Lsswxcz1@163.com;专门微信号19981360500。同时在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设置巡察意见箱。
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1360502(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9:00—18:00);专门电子邮箱lsswxcz2@163.com;专门微信号19981360502。同时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设置巡察意见箱。
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1360506(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9:00—18:00);专门电子邮箱lsswxcz3@163.com;专门微信号19981360506。同时在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设置巡察意见箱。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