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司工程进度原因,致使未能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使用。为此,我公司特作出以下公告:
一、交房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前。在此期间,我公司将尽全力监督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
二、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条款之约定,向各位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限按实际逾期时间计算,在交房时一并支付。
我公司对延期交付深表歉意,谢谢各位业主对我公司长期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乐山万华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