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倪珉)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新时代社会治理、美丽家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表彰行业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物业服务行业正能量,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近日启动2021年度“最美物业人”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日报社全程指导,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主办,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承办。活动以网络评选的形式,于12月13日正式启动,与市民共同来寻找,那些深深留在记忆里的真诚笑脸、感人故事。
此次活动的评选对象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评选条件包含: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养;
2、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服务意识强,有亲和力,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3、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
4、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
5、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业主满意度达80%以上;
6、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公司表彰的或被媒体宣传的,优先推荐;
7、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不良记录。
“采取企业推荐的申报形式,企业所管辖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各端口限报1人,10-30万平方米之间的项目各端口限报2人,3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各端口限报3人。”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李军告诉记者:“本次物业服务行业评选活动分申报、初评、投票、公布评选结果、表彰五个步骤实施。首先,协会各会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结合年终总结认真做好‘最美物业人’的推荐工作,《乐山市最美物业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物协秘书处汇总。其次,凡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最后,市物协将根据推荐材料,综合评定乐山市‘最美物业人’。对评选出的人员,由市物协颁发证书,视情况建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