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昨(15)日,记者从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我市市民对质量满意度总体评价为87.55分,达到“满意”水平。这也标志着我市实现了市民质量满意度连续四年提升。
此次测评系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测评范围涉及市民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的满意度以及对乐山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等共8个项目、32个指标,共采集有效调查样本3105个,收集汇总各类市民意见与建议共计5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