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薇)为打好今夏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乐山市住建系统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重点从加强施工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等两方面采取措施,助力全市臭氧污染防控达标。
《方案》明确了臭氧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以及重点防控区域、时段、对象。
目标: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污染源排放管控为着力点,强化VOCs管控,有效防治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全市臭氧污染防控达标。
区域: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乐山高新区。
时段:3月中旬至9月30日。
对象:涉VOCs作业工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
《方案》要求,乐山主城区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建筑工地,需在3月中旬至9月30日开展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的,应提前报批,并在每日10:00至16:00期间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相关作业应使用VOCs含量低的涂料(如水性涂料等)。
臭氧浓度偏高天,乐山主城区建筑工地不得在10:00至18:00开展涉及VOCs排放的工序作业。各地住建部门联合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开展住建领域VOCs专项检查,对违规使用高VOCs含量产品的施工工地和未按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工地,一律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查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方案》要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反复出现问题的项目移交城管部门立案查处,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