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严查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严防严查严控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据悉,专项行动过程中,将严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网络销售者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违法违规信息,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对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
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方面,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等。
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方面,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出租许可证件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在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方面,将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儿童化妆品标签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加贴中文标签内容与原标签内容不一致的进口化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