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余乐)昨(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周伦斌、罗新礼、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迎春,市政协副主席张旭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社会委成员,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指出,开展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立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地方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握核心问题、主要矛盾,以制度创新推进三江岸线保护工作;要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等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立法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要精心打磨,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真管用、有特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乐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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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书面传达了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三十三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力贯彻落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文件责任分工方案;抓紧制定常委会五年工作规划、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全力以赴推动常委会五年工作和年度工作;要对标对表,精心组织、严谨细致做好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服务工作,确保会议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