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余乐)昨(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周伦斌、贾志华、罗新礼、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光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强,副市长邓华,市政协副主席刘淑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预算委、社会委成员,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乐山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的议案、《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21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书面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是一次承上启下的会议,既是2021年度最后一次常委会,意味着2021年度工作圆满收官,也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履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地方人大高质量发展,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进程;要强化学习,转换角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议事决策效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勤勉高效履职,彰显人大作为担当,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