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12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乐山市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
该《规范》包括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基本保障、工作考核等8个部分。该《规范》的出台,有利于增强全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全市在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方面,逐步迈上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我市把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抓手。其中,选取井研县为试点,全面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提升。通过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建强食安员、协管员、法律明白人“三支队伍”等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全面激发乡镇(街道)食安办活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基层“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