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按照市委统一安排,近日,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向沙湾区、井研县,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等7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较好地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粮食安全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粮食业务主管监管职责,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专项巡察也发现,有的党委(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学习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未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进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有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到位,粮食出入库检测制度执行不严,粮库管理不善;有的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监管联动机制不完善,未形成监督合力。有的对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及时,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
据了解,市委专项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