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余乐)昨(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志华、郭正强、何金文,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代理市长陈光浩、副市长赵迎春、雷建新,市政协副主席刘淑玉、方平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城环资委成员和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评议了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赵迎春、席代金、雷建新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黄平林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喻在岗辞去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陈强为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书面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10月13日至14日,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市县两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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