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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需开展四川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岷江与大渡河汇口下游约12.3km处的岷江干流河段,坝址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易坝村。

  项目概况: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航道及船闸等级为Ⅲ级,可通行1000t级船舶和船队,建设一线船闸,船闸有效尺度为220×34×4.5m,并预留二线船闸位置。岷江主河道电站装机400MW,在涌斯江入口处规划了生态电站,装机容量为5.4MW,库区防护工程由库区防洪堤和排涝工程组成。库区防洪堤全长17.761km;防涝工程包括部分截洪沟,堤防内侧排水沟,土地抬填以及排涝泵站几个部分。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313686.11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VkaNk0M_iyuEhHyKsH5rw

  提取码:mlmk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

  公众可至建设单位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全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时代广场三期世贸中心11楼。

  全本查阅期限:2021年9月13日~9月26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范围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

  公众提交意见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式提交,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时代广场三期世贸中心11楼

  邮编:614000

  电话:0833-2459600

  传真:0833-2459600

  电子邮箱:5448983259@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和街8号

  邮编:611130

  电话:028-62683271

  传真:028-87329997

  电子邮箱:578232758@qq.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为期10个工作日。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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