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最新修订形成的《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公众日常佩戴口罩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要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不建议重复使用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备用口罩要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未完待续)
(本报综合)